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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全日制本科生I类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11月01日 16:28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23年全日制本科生I类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南粤风采36选7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淮工教〔2023〕92 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I类(成绩优秀的一年级(自然年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及考核办法

1、各二级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等组成。具体职责为:制定学院转专业计划、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审核转出学生的申请资格、组织对拟转入学生的考核录取及转入学生学分认定等工作。

2、确定转专业计划及考核办法。根据本学院专业设置、师资条件、教学组织等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拟接收、拟转出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当年专业招收人数的10%。

3、10月27日前各二级学院将转专业工作小组、2023年I类转专业计划及考核办法(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学籍科。

4、转专业计划及考核办法公布。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转专业计划及考核办法进行审核汇总,报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批后于10月末在网上公布,同时各二级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填报批准后的转专业计划。

二、学生报名及资格审核

1.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一年级学生可申请转专业(不含对口单招、专升本及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生)。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第一学期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且学业成绩位于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成绩排名前50%。

2.学生申请时间:12月18日12月22日

转专业报名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成绩-优秀生转专业-转专业申请,学年学期为2023-2024-2,异动原因为优秀生转专业。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在本年级同批次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拟转入专业,可跨学科大类。艺术类专业学生只允许在本学科类所属专业间互转所有专业。

3.学院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月20日-1月21日

转出学院应严格按照转专业的条件于1月21日前对学生转专业资格进行网上审核,教务处对学生转专业资格进行复核后,网上公布复核通过的学生名单。

三、考核、录取及公示

符合第I类条件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学校按照学生报名人数占转专业计划数的比例,将转专业学生的考核方式划分为申请制和选拔考试两种。

参加学校集中组织的选拔考试,转入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的测试《高等数学》,转入文学、法学、艺术学各专业的测试《大学语文(写作)》,各科考试大纲于10月末在网上公布。符合申请制学生参加拟转入学院考核。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3月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转入学院按照学校考试成绩或学院考核方案择优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附件2)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在全校公示。

四、学籍变更手续办理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将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学生凭转专业通知单到转入二级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学生转入新专业允许试听两周,试听期内如不适应新专业学习可申请回原专业学习,逾期则不予调整。

2023年10月4日

 淮工教〔2023〕92号关于印发《南粤风采36选7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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